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

本报4月9日讯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大规模城市建设,越来越多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如果没有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坚决不予征收、收储和供应,实行“一票否决”。这是记者从4月8日举行的泉城环保世纪行媒体见面会上获悉的内容。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凡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侯翠荣介绍,不管变更前是工业用地、建设用地还是农用地,只要是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就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审。但有一种例外情形,就是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也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时刻绷紧土壤污染防控这根弦。”媒体见面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辉说,按照济南市要求,土地污染防治工作是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土地供应等重点环节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的土地,坚决不予征收、收储和供应。特别在土地供应前,将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意见作为“一票否决”审查条件。

4月8日下午,泉城环保世纪行媒体采访团第二站到达济南高新区东区街道重汽工业园片区,该片区此前为原孙村电镀厂地块,占地面积约20亩。济南高新区东区街道经济建设保障办公室副主任董霁介绍,2017年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地块存在环境污染痕迹,取样分析后发现部分重金属指标异常,遂将此地块列入疑似污染地块。街道办事处组织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中部分指标超过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经评审确定为污染地块,风险等级为中风险,且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了省级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目前正在筹备招标确定专业修复单位,开展土壤治理修复,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修复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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